新沂市劳动监察大队获徐州市监察工作创新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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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12月30日,在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召开的全市监察系统全体会议上,新沂市劳动监察大队获得“徐州市监察工作创新先进单位”称号。
2015年以来,新沂市劳动监察大队树立执法服务促发展的理念,不断突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一线的作用,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由单一执法型向执法服务相结合型转变。建立了与用人单位定点联系制度、预约制度和回访制度,提高企业守法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电话、省级12333等多个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发挥网格化解调解职能,让一般的劳动纠纷在所属网格内化解,有效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截至12月底,新沂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待群众咨询3061起,为242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800多万元。督促378个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补缴社会保险费667万元。立案查处案件180件,结案180件,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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