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社保数据共享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
为促进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推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认真落实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切实做好残保金征缴工作,新沂市社保处积极协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施行“数据共享”保障残保金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在实际征收中单位职工人数一直由各单位自行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征收残保金。但是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各单位实际在岗职工人数很难核准,致使残保金的征收很困难。残联向社保处反映这一难题后,社保处马上安排专人对参保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人、当月参保职工人数等信息进行汇总,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共享社保信息。并组织全处干部职工对残保金的用途和作用进行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残保金在促进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和推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