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人社局四措施抓稽核促征缴
为切实维护沛县职工社会保障合法权益,增强参保单位法律意识,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自五月份以来,沛县人社局认真落实抓稽核促征缴四项措施,积极开展“社会保险费集中稽核行动”,确保社保费应收尽收。截止到七月底,全县共稽核企业534家,提高缴费基数***家,稽核参保人数10368人,新增未申报人数463人,新增缴费287万元。
营造宣传氛围,扩大社保费稽核影响力。通过报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服务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参保对象的法律维权意识;同时对参保单位实行稽核年检前置,结合《社保登记证》的发放时限,规范发放程序,先稽核后发证,不稽核不发证。
成立稽查联合小组,加大社保费稽核力度。与劳动监察大队联合,组成多个稽核小组,以个体、私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不断增加新费源。同时深挖老参保企业潜力,及时做好断保接续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办理社保登记,拒绝参保的单位,引入劳动监察机制,深入基层强制登记,现场参保;对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的单位,依法强制征缴。
对特殊行业依法强制参保,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对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集体约谈,依照《社保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一律实行“五险一票征收”,提高社保征缴率;对药品零售、快递、物业等部门进行重点稽核,促其全额全员参保,提高参保率。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行社保费征缴信息资源共享。筹建由人社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三方组成的社保费征收稽核联网工程,建立由人社局、地税局、财政局三方组成的社保费征缴联系会议制度,总结分析征缴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实现社保费征缴专业化、规范化、同步化管理,有效地防范企业恶意欠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