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保处到新沂调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8月5日上午,江苏省农村社会保险处徐庚钱处长到新沂市调研省政府93号令和104号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乡居保经办)的贯彻落实情况,徐州市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险科科长郭绍伟、新沂市人社局局长蔡忠等相关领导陪同调研工作。
新沂市人社局2014年获批为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建设试点县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拓思路,结合新沂市实际开展工作。在贯彻落实省政府93号令上本着创新务实的理念,以高流镇石涧变电站项目为试点,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过实地考察,调研走访和相关政策宣讲工作,目前该项目涉及的所有劳动和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其中,到达待遇年龄的被征地村民的养老保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此外,第三中学、第九中学、职教中心等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正在进行中,城南高铁站商业区、时集中学等筹备阶段的征地项目,也进行了先期对接工作。
调研中徐庚钱处长听取了新沂市人社局关于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工作成果的汇报,并先后到新沂市农保处、窑湾镇劳动保障服务所、三桥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等基层实地了解了劳动和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保费代缴和待遇发放情况,翻阅档案和台账信息,了解在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