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医保处扎实做好2015年度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续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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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沛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亮化群众就医环境,按照《沛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沛人社发〔2014〕45号)文件精神,沛县人社局于近期开展了2015年度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续展工作,本次申请资格续展的定点药店共计38家。工作人员对各定点零售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结合书面审查结果对各定点药店经营场所及医保服务情况进行了实地勘验。经查,此次申报的38家定点零售药店均符合资格续展各项条件,县医保处为符合条件的各定点零售药店发放了《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续展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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