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开展教育职称评审的论文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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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学术道德建设,净化我市教育职称评审风气,新沂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市实行申报教师职称论文查重检索,对可能存在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进行检测鉴定。
为确保权威性和公正性,论文鉴定工作由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规范运作。送检论文必须是职称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撰写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论文鉴定后,各校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应将论文检测报告附在论文刊物首页前,加盖学校公章,作为评审参照依据。对报送虚假论文的申报人员将进行诚信备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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