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全面启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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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等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邳州市对全市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此次审查时间为3月9日至5月10日,审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备案情况;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情况;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执行情况等。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单位,邳州市人社局将实行***监察,监督整改,同时将书面审查结果记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对未参加或逾期参加书面审查,以及不按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进行查处,并企业取消评定各级和谐劳动关系、诚信示范企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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