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第四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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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办发〔2015〕55号)文件,鼓楼区人社局严格执行省人社厅文件,并按照市居保中心要求,及时协调省信息中心完善系统,组织人员进行调待相关工作,确保在3月中旬全面完成城乡居保待遇人员的调待工作,3月底前将补发的待遇发放到位。
这次调待是鼓楼区自开展城乡居保工作以来的第四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基础养老金由去年的每人每月9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05元,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起;前三次调整待遇时间分别是2012年、2013年和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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