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14年为1420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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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保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再就业,丰县于2014年10月初启动了本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全县共计1420人享受社保补贴,补贴资金365万元。
社会保险补贴这一惠民举措,是对全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从事灵活就业时期的一种补助援助措施,凡是具有本县城镇户口的“4050”人员,并有就业能力与就业愿望,同时从事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均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为当年所缴纳的参保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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