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社局多举措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定点零售药店售药行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需求,丰县人社局多举措切实做好医疗保险“两定”单位的管理,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单位8家,罚款5万余元,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动态考核,取消终身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指导。
二是实行总额预付结算办法,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了“两定”单位的责、权、利,加大了对违约行为处罚力度。
三是加强对“两定”单位督查力度,采取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计算机系统监控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
四是将对各定点单位进行分片管理,按定点单位的地理位置,分为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个片区,对该片区所辖定点医院、诊所、药店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稽查管理。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1:06: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