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13人受惠医保特殊药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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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城镇医疗保险特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睢宁县于2013年8月积极开展赫赛汀、达希纳等特殊药品结算工作。至今,有13人申请特药使用,已通过审核并及时发放《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待遇证》,此类参保患者可凭《特药待遇证》享受购药医保报销待遇。此项政策的落实,不仅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还为参保病人定点购药治疗提供方便。
截止目前,医保基金共报销特药费达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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