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积极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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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沛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做了大量细致地排查摸底,通过对老工伤人员信息确认、伤残等级鉴定以及趸缴费用的计算工作,相关参保单位的老工伤人员待遇得到了及时落实。
从2012年开始,沛县将国有集体破产企业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医疗待遇纳入统筹管理,当年九月争取到县财政的支持,为工伤基金注入了专项资金,率先解决了破产国有集体企业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工伤医疗待遇问题。2013年下半年,请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将全县破产企业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定期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再次率先将县国有集体破产企业一至四级工伤人员按月享受的定期待遇也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目前,首批37名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定期待遇已核发完毕,共计15余万元,有效解决了“老工伤”职工的后顾之忧,得到了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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