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启动赫赛汀和达希纳特殊药品退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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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按照省市医保部门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赫赛汀和达希纳特药待遇,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睢宁医保部门于3月20日开展特殊药品退款工作。
睢宁医疗保险管理处将对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在省内购买特药(赫赛汀、达希纳)的重病参保者登记在册,对自购药品费用高于医保结算价且已按照规定享受特药报销待遇的参保患者,医保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告知当事人,并收集身份证、医保卡、已报销***、患者***等相关证明材料,整理装订后上报至省厅。
经省厅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厂商对已结算的特药(赫赛汀、达希纳)零售价高于医保结算价的差额部分办理退款手续,直接将退款打入患者***内,让特药的待遇真正落实到位。
截止目前,已有4人申报并符合条件,合计享受特药退款约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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