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上调201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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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了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的部署要求,实现辖区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根据“苏人社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新沂市自 2014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即由2013年度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
新沂市农保处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迅速组织实施,截至3月17日,全市辖区内125616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已全部调整完毕。今年1至2月份每月补发的10元养老金也已全部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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