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年审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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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保证工伤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2月初,睢宁县人社局医保处对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开展了年审工作。领取定期待遇人员可携带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医保处服务大厅报销结算窗口进行身份证确认、信息核对和生存认定。针对部分长期居住在异地、年岁已高且出行不方便的人员,只要提供近期照片即可办理认证手续。
目前,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年审工作已经全部结束,13名符合条件人员均已及时办理了年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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