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发放创新创优人才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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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2013年丰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从200多名人员中评选出83名创新能力强,实绩突出,有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创优人才,由县财政每年拿出200万专项资金对他们进行表彰奖励,每人每年1万元,每届任期为两年,届满后自动终止。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充分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建立广纳贤才、留住人才、人其尽才的良好环境,丰县出台了《丰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制定了《县政府关于印发丰县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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