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人社局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3年度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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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建设,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提高培训质量,新沂市人社局将对全新沂市29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2013年度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工作采取学校自查、人社局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2月12日—2月21日为学校自查整改阶段。学校在自查阶段对发现的不足要及时进行自我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2月22日—3月14日为审核检查阶段。从3月1日起人社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对评估合格的学校,由人社局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民办学校年度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合格专用章”,发还办学许可证。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得招收新学员。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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