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改革结算方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睢宁县人社局医保处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积极推进医保费用结算方式改革,采取报账制,取消现金支付,严防风险发生。
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改变了以住由财政拨付基金到医保处,再由医保处拨付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方式,采用报账制。每月初,医保处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月发生的费用,打印结算清单,单位确认无误后,经分管主任审核,财务科形成费用结算清单,主任签批后上报财政直接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拨付。这样既节省了中间支付环节,又确保了基金的支付安全。
在个人报销环节,每月5-20号,对个人药费进行结算。由医管科对个人提供的药费***等材料进行初审、复核人复审,然后出具费用结算清单,大额费用经分管主任签批,确保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复审后的支付单据,交财务科对票据进行最后审核,准确无误后转账支付。对大额支付及有疑问的票据交由稽核科调查后再行支付。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报销人银行帐户内,取消现金支付环节,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