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医保资金管理工作获省检查组好评
7月10日,以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倪宏副主任为组长的省医保资金检查组,到邳州市检查2012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2年,邳州市的参保规模不断扩大。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较“十一五”期末分别增长了22%、8%、77%和25%,基金收入较“十一五”期末分别增长了17%、84%、62%和72%。同时,参保待遇也在稳步提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从制度建立之初的45%左右提高到人均82%左右,已经超过了省定标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按时调整,较调整前提高了12.3%。此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邳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邳政发〔2012〕55号)、《邳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办法(暂行)》(邳政规〔2012〕2号)、《邳州市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邳政办发〔2012〕111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扩大了职工医保覆盖范围、调整了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完善了居民医保政策体系,并将1.37万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制度统筹。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兆满局长关于邳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组织人员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医保资金帐册、凭证,调取了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并与邳州市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比对。通过检查,省检查组对邳州市医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邳州市副市长郑春伟、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