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四举措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面对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将“做好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列入7月份全区重要工作范畴。社会事业局深入领会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从6月中旬开始,社会事业局统筹全局,重点从几个方面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摸清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底数,扎实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及时转发市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组织镇(办)、村(居)基层平台入户走访、调查,获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扩大实名制登记对象范围,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专业、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意愿、家庭情况、就业去向、联系方式等“九清”。半个月来,各基层单位共为227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掌握了该批人员的动态信息。
二是开展市场需求调研,认真组织实施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高度重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人才配置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加强岗位信息收集。6月份以来,开发区人才市场从江苏宗申、劳特斯空调、国润机械、燃控科技、艾德太阳能、恒久集团等80余家企业采集包括商场主管/助理、文秘、会计、物流、质量工程师和操作员、普工等1800多个岗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占到50%。
社会事业局精心组织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2013年高校毕业生公益招聘会”,组织镇(办)开办了4场人力资源市场延伸招聘会,积极为区内企业和徐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供求牵线搭桥。
三是加强政策信息宣传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镇(办)、村(居)基层平台与辖区企业的纽带作用,利用政企服务QQ群、短信、微信等快捷高效的宣传渠道,向企业解读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符合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
四是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依法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规范职业中介机构行为。督促企业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