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开展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跨险种重复领取稽核工作
为防止社会养老保险金跨险种重复领取,根据部社保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首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比对查询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3]7号)、《关于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状态比对查询服务系统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44号)的要求,和《关于做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比对查询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2]60号)相关文件精神,新沂市农保处于2013年5月25日起至6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比对查询纠错工作。
新沂市农保处本着务实有效的原则,根据地方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数据,同历年城乡居保待遇支付信息反复对比稽核,逐个排查,详细记录,共查出40名跨险种重复领取的待遇人员,涉及重复领取养老金60542.3元,包括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领取的35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重复领取的5人。
根据初步核查结果,新沂市农保处通过相关镇、村具体经办人员了解详情,主动联系参保人确认实际参保情况,对重复领取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停发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并持续追缴多发的养老金,全部打入基金账户,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为徐州市“金保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