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创建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获批准
2013年,丰县多渠道、宽口径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通过发挥每年500余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的撬动作用,依托大学生创业中心,以产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公共就业服务为基础,充分发挥苏鲁豫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乡土人才市场辐射作用,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热情参与的创业新途径。在近日的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上,丰县被确定为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市、县(市)。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将小组成员分管内容细化,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形成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二、吃透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并结合本地农业特色,将特色农业、生态园建设纳入创业项目数据库,确保创业项目设置科学化、创业程序规范化、创业服务高效化,取得创业成功的同时,积极将现代农业产业链延伸。
三、强化宣传力度,形成浓厚创建氛围。建立健全创建工作信息专报制度,实行实时动态***报道,确保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创业政策,人人积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创建相关部门要及时搜集相关创建工作信息,进行分类把关后及时上报,重要的创建工作进展和成果要第一时间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