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进丰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年底全县已建工会职工50人以上企业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大职工50人以下企业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企业(含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合同上报审查率达到96%以上的工作目标,丰县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力度。大力宣传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好典型、好做法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规范工资协商工作流程。加强工资协商分类指导,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运行质量,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内容的针对性,依据行业、企业性质特点确定协商重点,形成劳动报酬科学合理增长机制,促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建设。着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懂法律、能代表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协商协调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着重解决工资集体协商“要谈”、“敢谈”、“会谈”三个问题。
进一步加大工资协商工作的监管力度。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劳动监察的重要内容,列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的书面材料审查内容。妥善调处因工资集体协商发生的劳动争议,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受理,及时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