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将开展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贾汪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于2013年3月5日至5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书面审查的范围为全区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
书面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书面审查通告和相关表格可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或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逾期未报、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符合诚信创建基本条件的,列为2013年劳动保障诚信单位培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