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人社局扎实推进调解仲裁监察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调解仲裁工作再上层楼。我局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三大调解(人力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体系,切实助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小的争议、矛盾纠纷发现在源头,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在较大程度上减少了群体性和非正常上访,仲裁实现了及时立案、及时受理、及时开庭、及时裁决,并注重庭前调解。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行政复议被变更、撤销或引起行政诉讼而败诉的案件。
二是大力做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局先后开展了“春风行动”、“春暖行动”等行动,大力清理、整治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多次开展以规范劳动用工和清欠民工工资为重点的执法大检查。先后多次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业、餐饮娱乐业、宾馆旅店等农民工较集中的行业行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全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