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人社局督报落实群众权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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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沛县城乡居保稽核工作,按照服务百姓“零障碍”工作的要求,深化作风建设的成果,坚持务实、规范、负责的工作态度,以上对国家基金负责,下对百姓领取权益负责的工作出发点,扎实做好群众权益要求。
12月11日,接报栖山镇何庄村张秀兰反应养老金停发,县城乡居保稽核人员立即核查审核数据,确为栖山镇5月22日停发申报,立即请该镇按经办程序落实恢复发放手续,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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