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五项措施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泉山区劳动监察大队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实体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将行政执法与政绩考核相结合,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有效杜绝了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的发生。
二是明确职责权限,做到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令第423号)所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杜绝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步骤严谨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依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道手续都严谨规范。
四是事实证据清楚,处罚合理适当。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是统一案卷标准,规范档案管理。劳动监察大队对执法案件卷宗按照“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的标准,进行分类装订,做到案卷整齐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