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劳动监察大队坚持和谐执法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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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树立和谐执法理念,在案件受理立案程序中,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五项承诺”和劳动保障监察员“十不准”。建立案件合议和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在遇到重大案件、疑难案件时,必须通过内部合议方式,集体研究案件,制订处理方案,保证每起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恰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程序中,推进“调处结合”、“改正不罚”等和谐执法机制,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在案件处罚前,实行“四个一”工作方法,即提供一份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发一份限期整改指令书、再打一次说服催办电话、下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以凸显“人性化”执法特点;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时,使用“说理式法律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使其在接受行政处理的同时,也受到充分的劳动保障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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