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医保处组织召开城区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铜政发[2012]87号《关于调整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10月11日,铜山区医保处组织铜山镇同昌社区、学苑社区、无名山社区及驿城村等8个村的主要负责人及其城镇居民医保经办人员召开了城区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
会上,铜山区医保处工作人员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铜政发[2012]87号文件,就有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作了详细讲解和说明,同时,就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作了详细的工作部署。要求有关社区、村委会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努力扩大医保政策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当前,尤其要充分利用参保居民续费时机对参保居民进行面对面医保政策宣传,增强医保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力求做到调整后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城区城镇居民参保范围,要求严格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努力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