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于体检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只允许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体检时间: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7:30;
2、集中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代收体检费:100元;
4、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不能吃早饭,不能喝水;
5、保持通讯畅通。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体检工作的要求,部分体检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要进行复检。复检人员及复检项目,我们将在体检结果出来后及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负担(在复检的时候将根据复检项目的收费标准代为收取)。10月15日17:30前没有接到复检通知的考生,请按下面第二项“考核”要求进行。请考生务必将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如因联系不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核。
考核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所在居委会(村、组)或毕业院校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应届生)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2、曾经就业但已经办理辞职(解聘)手续的,提供所在居委会(村、组)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资格复审时未上交有效的辞职(解聘)材料,在交考核材料时一并上交。
3、目前仍正式在岗的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4、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女方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考核所需的材料请于10月16日17:30前交至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沂市政府院内)。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所须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请参加体检的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于10月10日16:00前编辑短信“报考职位+姓名+已看到通知”发送至136****1100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短信确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短信确认,责任自负。
2012年10月9日
***: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