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社局积极做好低保信息核对工作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徐州市民政局主要就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医保费达成一致。市民政局将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其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除外)按照救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参保费给予报销。同时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民政局的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事务所、民政办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经办人员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参保工作。
为了解决低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政府制定了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居民医保统筹费340元/年全额由政府承担。参保低保人员个人于10月7日后将所交的60元医保费收据拿到市民政医院报销。为了使辖区内5160位低保人员正常享受参保政策,杜绝非低保人员享受低保政策。鼓楼区社保科工作人员以高标准、高时效的态度充分利用一周时间对人员类别信息逐一校对,使所有参保低保人员顺利做好续费工作,充分体现“百姓办事零障碍。”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