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多举措规范就业技能培训管理
一、建立质量验收和绩效考核机制。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的工作机制,并通过电话咨询、走访查问等方式,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10%。
二、建立基础台帐管理机制。各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参训学员基本情况台帐、技能培训情况台帐、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台帐、培训后就业情况等台帐,与参训学员申领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培训和鉴定补贴凭证等相关资料一起,作为申请资金补贴的原始依据。
三、建立培训项目合同管理机制。将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或培训计划,以项目的形式,分配给各相关培训机构,并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提出包括生源组织、培训工种、培训内容、教材使用、资金补贴申请等一系列具体要求,规范定点培训机构行为,对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合同管理。
四、建立定期督查考核机制。将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对措施得力,工作落实,完成任务较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或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追缴套取的补贴资金。
五、建立培训机构公示制度。将已认定的定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及培训工种(专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情况,通过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