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借力给力激活仲裁接处活力
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劳动人事争议接处工作方面,通过借力给力,加强与云龙区总工会、云龙区司法局、云龙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沟通配合,进一步激活仲裁接处活力,在劳动人事争议接处工作方面实现“多方参与、密切联系、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落实“三方原则”,坚持集体案件多方参与。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三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突发争议案件、集体争议案件,坚持“三方共同组庭”、“三方共同调解”原则。完善《云龙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委员接待制度》、《“三方驻会”接待工作制度》、《“三方驻会”工作制度》、《“三方驻会”工作职能》“三制度一职能”工作机制,以此确保“三方驻会”制度高效有序进行。完善驻会人员考勤通报及公示制度,实现“三方驻会”制度化、常态化。
推进“委托调解”,完善调解与仲裁对接。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实体化建设,为调委会工作开展配备调解办公室一个,并完善内部工作制度,确保调解工作程序规范、文书格式完整统一。健全简易、疑难案件委托、移送、邀请调解制度,深化人民调解与仲裁之间在调解程序、调解效力等方面的对接,推进人民调解与仲裁之间委托调解制度的融合。
完善“诉调衔接”,注重巡回法庭建设。通过诉调衔接联席会、集体研判等制度,统一调解、裁决、审判尺度,构建系统完整的“调、裁、审”一体化办案机制。当事人对仲裁调解或裁决不认可,欲再行起诉的,及时引导当事人到“诉调衔接办公室”,由法官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