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人社局实现劳动仲裁阳光工程
今年以来,为体现劳动仲裁的快捷、高效、便民,邳州人社局立足自身,创新机制,完善程序,注重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劳动仲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
一是坚持三方联合办案与兼职仲裁员组庭办案原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总工会组庭办案联合办案率35%。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各项工作考核和预案制度到位,坚持汇报请示制度,自觉接受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确保了案件处理程序合法。
三是创新办案方式,针对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改革改制破产、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等因素诱发的劳动争议激剧上升的趋势,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大胆进行案外调解、简易程序审理和大胆尝试多案并审的改革。
四是严格按照法定的庭审程序,科学运用证据规则分清举证责任,辨明是非,熟练运用实体法规调解、裁决案件,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有合法理由需延期处理或中止审理的,有齐全的报批手续。
五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裁决案件合议严谨、民主,对重大疑难案件召集仲裁委全体及法院法官参加的会议会商,形成共识。首席仲裁员充分听取尊重合议庭人员意见确定裁决结论,杜绝了有损当事人权益的现象。
六是全面推进仲裁信息化建设。对仲裁工作人员强化仲裁信息系统软件运用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一个仲裁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软件系统。我们通过仲裁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仲裁案件自动化运转流程,确保了案件处理的规范化,发挥了信息交流和办案监督作用,实现了阳光仲裁,进一步提升了仲裁的公开透明度,实现了信息共享和高效管理,向科技要公正、要效率,不断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