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三措并举积极做好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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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丰县人社局创新工作思路,自加压力,多举并进做好劳动人事仲裁。
一是工作重心下沉。主动深入基层,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给予用人单位高频率的普法教育。
二是以调解为主,创造和谐劳动关系。在解决案件时特别注重细节,积极、耐心与双方沟通,以最大限度达到双方满意。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调解人员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调解工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出具终止调解意见书调解不成的,可持终止调解意见书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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