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今年底我县已建工会、职工50人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职工50人以下企业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50%以上,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率达到85%以上的工作目标,丰县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工资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知晓率,为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营造声势;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目前,我县已经建立了一支近200人、遍及各镇、企业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进一步落实措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全面铺开。把好法律法规执行、协议文本审核、首席代表签字、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四个关口,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以点带面,典型推动,促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丰县生根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