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不断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幸福指数
新沂市将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提升失业人员幸福指数,建设和谐新沂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不断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帮扶力度,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一是组织专门人员为失业人员登记、审核、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做好企业新录用人员的备案工作。
二是做好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好辖区居民信息采集、整理和入库建档工作。对就业困难群体,建立援助档案,实行一对一帮扶;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实施动态消零,做到出现一户,及时援助一户、解决一户、清零一户、稳定一户。
三是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依托社区大力开发“三保”(保安、保洁、保绿)、“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务”(家政服务、配送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就近安置社区就业困难人员。
四是鼓励引导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免费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创业孵化等工作,鼓励各类失业人员以创业实现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是强化技能培训,针对市场需求,结合失业者自身条件和就业愿望,免费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同时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培训失业下岗等就业困难人员,并推荐到家政企业就业。
六是强化失业保险扩面征缴,通过***服务、设立大厅咨询窗口、分组下企业实施调研、与企业联合开展扩面征缴、清欠等形式,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规定,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基金存量,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