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人社局扎实做好省级选聘大学生村官考核续聘工作
为鼓励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继续留村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锻炼成长,根据中组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续聘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1]67号)有关精神,8月22日和23日,泉山区人社局联合泉山区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对我区7个街道办事处2009年选聘的8名聘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进行了考核。
一是座谈交流。召开期满大学生村官座谈会,向他们传达了省、市关于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相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他们目前的所思、所想、所盼,力所能及地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二是期满考核。成立考核小组,通过民意调查、述职评议、访谈了解、调查核实、工作鉴定、综合评定等六个程序,对期满大学生村官进行全面考核。
三是规范操作。对聘用期满、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自愿续聘的,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填写《大学生村官续聘登记表》,经村、居党组织、街道办事处党委初审,组织部、人社局共同审定后,签订《大学生村官续聘合同书》,续聘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