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人社局依法审查工资集体合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铜山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徐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铜山区委、区政府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六年倍增计划,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分配原则,在铜山区委、区政府和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协助区总工会积极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进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让广大职工分享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成果。
该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抽调五人***指导企业和工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对企业报送的工资集体合同我们依法审查,主要对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集体协商程序和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按时出具工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材料不全的及时出具补充材料意见书,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应审尽审”。为方便群众,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审批时间由15日缩短为10日,有力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大力开展。
2011年至今,铜山区人社局共审查226份工资集体合同,其中专项工资集体合同212份、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14份,涉及企业408家,职工49303人。审查备案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