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措并举提高案件调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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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今年以来,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本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重在调解”的方针,通过推行“三项措施”,确保案件成功调解。1月至7月份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4起,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30起,调解和撤诉案件结案率达76%,案件的调解率高于全市平均值,有效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吃透案情,找准调解的“切入点”。办案人员在熟透案情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分歧的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认识调解结案的积极意义,充分调动双方参与调解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做思想工作,使调解工作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二是宽严相济,挖掘调解的“结合点”。将调解和裁决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调解。
三是掌握时机,把握调解的“误区”。对不具备调解结案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决,缩短案件办理时间,避免给双方当事人造成“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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