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开展创建模范和谐企业活动初见成效
今年以来,丰县人社局针对劳资关系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理清新思路、釆取新措施,充分调动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创建“模范和谐企业”活动,取得初步成果。目前,该县有1家企业被评为“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家企业被评为“徐州市模范和谐企业”,另有10余家企业正按照既定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创建工作。
为扎实有效推进“模范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丰县人社局在深入企业“零距离”调査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和“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社会得和谐”的原则,积极组织企业与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半年,全县己有50人以上的159家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合格率达100%,为创建模范和谐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丰县人社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创一流工作的精神,组织开展“模范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对工作目标,要求更高、更实、更细、更富有成效;在工作过程,更精心、更用心、更细心、更耐心,处处髙标准、严要求。同时,该局还认真实施劳动关系行政事务规范达标管理,指导督促特殊工时管理和规范裁员受理等行政事务合规化运行,确保平时劳动关系行政事务规范化管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