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人社局四项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建筑业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持全市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明确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责任,明确劳务承包班组的责任,做好实名制登记、考勤和出工记录等,每月底至次月初5日之前,由项目部直接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务工人员本人。
二是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设置专职监察员管理,监察员每季度对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排查,并为用人单位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合法经营、规范用工的管理理念。
三是将重点时期的值班工作制度化,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安排专人到信访局接待室值班,协助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上访案件。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调解活动,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妥善化解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