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社局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丰县人社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以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社会得和谐为目标,努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调动和促进企业、职工和社会各方推动普遍建制的积极性。截至6月底,该县已有5家企业分别被评为“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俆州市模范和谐企业”。
今年以来,丰县认真落实省、市部署,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增强了经办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人社局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企业摸清家底当好“统计员”,奔波在企业与职工之间当好“联络员”,办理业务与群众面对面当好“服务员”,不断扩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目前,全县50人以上的企业330家,正常生产企业159家,涉及劳动者10000余人。按照市目标考核目标任务要求,丰县正常生产的159家企业100%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所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合格率为100%,经县人社局审査备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