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调整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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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改善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徐人社发〔2012〕178号号)精神,经贾汪区政府同意,再一次提高五十年代(含1960年)部分退职人员补助标准,凡符合苏人四[82]151号文件规定,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五十年代(含1960年)部分退职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生活补助230元,并从2012年1月补发。
贾汪区人社局按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审核,该区共审核符合条件的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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