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促和公平正义群众满意——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多种调解方式促和谐
2012年以来,鼓楼区人社局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件,结案31件,仲裁委立案处理结案率86%,按期结案率100%,调解和撤诉案件25件,占结案总数80%,三级仲裁信息系统网格联通率100%,无集体争议案件。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过程中,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立足点,坚持公平正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四种”方式尽力促成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直调”。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争议案件,根据当事人诉求,结合政策法规直接进行调解。
二是“缓调”和“反复调”。对案情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比较对立或者态度较为坚决的,在第一次调解未成功的情况下,再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了解掌握双方的态度和底线,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再有针对性地组织调解。
三是“联合调”。对案情复杂、涉及较多当事人、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受案后立即启动调解联动机制,多部门相互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达到各尽所能,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的效果。
四是“基层调”。各街道、企业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收到辖区内的劳动争议纠纷后,以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分别给打工者和企业作大量的劝说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