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保局多措并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以来,丰县人保局多措并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全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显成效。
一是发挥劳动关系三方作用。积极开展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今年,丰县有1家企业被评为“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4家被评为“徐州市模范和谐企业”。
二是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严格执行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加大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力度。
三是积极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权。积极推进劳动关系调处进街道社区工作,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截至今年6月底,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5起,结案68起,中止2起,结案率90.7%。其中调解和撤诉案件55起,调解率为80.9%。
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与丰县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日常巡视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劳动关系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专项检查、诚信示范企业评定等活动,不断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