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人保局大力推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着力构建我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泉山区人保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总要求,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充分发挥了劳动关系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增强集体合同的实效性,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新年伊始,区人保局就会同区总工会,按照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公开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促进企业与职工就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卫生、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等涉及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指导开发区和软件园等15家企业与职工签订了2012年《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逐一审查了协商条款,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行动。2月底至3月31日,区人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抽派20位工作人员,分两个小组,采取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实地检查等方式,在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各类招工用人单位中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行动。重点清理整顿了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以及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和个人,依法打击了欺骗、贩卖、强迫劳动者劳动的黑色利益链犯罪团伙,确保我区劳动力市场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持续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区人保局会同区总工会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其重点是加强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服务,在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和行业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督促小企业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小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小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年底前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四、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从2月下旬起,区人保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此次“春暖行动”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分宣传动员、检查指导、专项督查、分析总结四个阶段逐步推进。其重点是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深入指导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和改善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公益,确保年底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