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人保局及时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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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邳州市人保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及时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
一、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32元。
二、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1497元);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按1794元确定。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参照1794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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