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积极创建模范和谐企业工业园区
近年来,邳州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事、效益共创和利益共享,初步形成了职工受惠、企业得益、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善劳动关系运行状况,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12月12日邳州市江山木业有限公司被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表彰决定为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今年以来,邳州人保部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全市8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6月中旬,媒体上公布了已创建成为徐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的6家企业(园区)。根据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做好徐州市模范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徐协劳[2011]2号)精神,通过基层申报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抽样调查及相关职能部门信息确认,经研究,推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邳州分公司、邳州市邮政局、徐州市中原木业有限公司、邳州市盛达商业有限公司、邳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为徐州市2011年度模范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为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开展,全面完善了制度建设,推动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创建”活动工作格局。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坚持把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等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创建活动在企业和工业园区的覆盖面,推动创建活动向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乡镇(街道)拓展,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所有乡镇、街道普遍开展创建活动,符合当地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数达到建工会企业数的60%以上。进一步完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的指标体系,把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开展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增长、劳动争议调处和职工参与企业自主创新情况等作为衡量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核心指标,使企业和职工直观了解创建目标,全面落实创建要求,将创建活动引入过程创建、动态评估、持续改进、梯度升级的良性发展轨道。积极探索政府扶持、政策优惠、评先奖优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挂钩的激励机制,不断把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