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坚持三个结合
2012年,邳州市人保部门针对本地企业实际,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和引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主要是坚持“三个结合”。
一是春季要约与即时要约相结合。目前,各地的做法基本是“春季要约”和协商。但从工作实践中看,一次要约显然不能满足需要,应根据当地的实际,在要约的时间上灵活掌握,坚持以春季要约为主,辅以即时要约。从工资增幅角度讲,对企业在上年度的总体收入不高,春季要约一般要求的工资增幅相对要小,但企业通过一段时期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到了春季之后就可以临时向企业发出要约,要求较大幅度合理增加职工工资。从要协商的内容上讲,比如,到了夏季,企业工会就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向企业发出要约,同样,冬季可以就取暖费发出要约。
二是协商工资增幅与其它协商待遇相结合。实践证明,一次协商内容安排过多,把工资增幅及津贴、福利等所有与职工生活相关的项目都列入协商,势必导致重点不突出,摊子大揽不过来,协商结果难以实施。在这方面,指导企业工会在协商内容上抓住重点,不搞“面面具到”。抓住当前职工最为关心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增幅、奖励福利津贴、安全质量奖金以及女职工特殊保护有关条款等重点,和企业经营方谈判,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经营方根据要约的内容进行操作,也有利于双方尽快达成共识,实现企业和职工双方满意的结果。如果一次协商内容过多,不仅协商不深不透,出现“走过场”,还会使企业经营者对工资协商产生厌恶甚至“惧怕”,导致其主动性不高,直接影响协商的效果,可以通过签定与工资协商有关的其他集体合同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工资协商与职工素质教育相结合。工资协商贯彻落实“要涨工资,先长本领”,工资协商既是提高职工经济待遇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增强职工企业主人公意识、提高职工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良机。企业工会在组织职工代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召开职工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的同时,应抓住增资这一过程,大力宣传新时期职工的地位、作用,增强职工的社会使命感和当家作主自觉性;同时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劳动、技能竞赛,提高职工的生产技能;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策”活动,向企业行政方就今后的发展、节能降耗、加强管理,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安全生产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促进企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